近日,敦化林區(qū)基層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裝修合同糾紛案,雙方當事人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達成一致意見,握手言和。
據了解,2015年,原告李某甲與姚某乙給被告李某丙建房裝修,完工后檢驗時被告李某丙并未提出質量問題,被告李某丙稱手頭暫時沒錢,需要過一段時間給付錢款,后經原告多次催要,被告又稱原告裝修不合格遂不給付裝修錢款,原告遂訴至法院。
主審法官張克明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深入的詢問和調查,并進行了現場勘驗取證,因原被告在2015年已經開庭審理過,法官為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,決定以調解方式進行。
為了化解雙方的矛盾,法官采取了靈活的調解方式。分別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,了解各自的訴求和關切點,然后根據法律法規(guī)和合同約定,提出了合理的調解方案。
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,雙方當事人逐漸放下了成見和對立情緒,開始理性思考解決問題的途徑。最終,他們在調解協議上簽字捺印,被告同意在規(guī)定期間內給付原告錢款。
此次調解成功的案例不僅展現了該院高效、公正的司法服務形象,也體現了該院在化解社會矛盾、維護社會穩(wěn)定方面的積極作用。
同時,法官提醒,在簽訂裝修合同時,要認真審查合同條款,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,避免類似糾紛的發(fā)生。
下一步,該院將繼續(xù)秉持公正司法、司法為民的原則,為當事人提供更加高效、便捷的司法服務。(劉棟)